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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专治“疑难杂症”的偏方,叫社保

日期:2020-07-14 来源:admin 浏览:0 次

   有一种专治“疑难杂症”的偏方,叫社保

    如果说,有一剂药方,称可包治百病,你信吗?反正我不信。但当社保的功能被无限扩大后,我几乎信了,社保简直是一副专治疑难杂症的“神药”。

    先说说“社保”这副药的基本疗效吧,它涵盖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用于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养老保障是主要成份,占比最大,需要连续或累计缴纳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由于职工患病时能够及时享受,见效较快。对于社保缴纳比例过高,影响用人单位“买药”成本过重的问题,本文不赘述。

本文重点要说的是,“社保”经常被用来专治相关“疑难杂症”的偏方,作为药引子:

    一、学  (教育)

    针对如何解决入园难、入学难等教育公平问题,对符合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年龄的非上海市户籍职工子女能否在沪入学这一“疑难”问题,开出的药方是:非上海市户籍的学生在上海入学,家长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到达120分。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之一为:在上海有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社保缴费基数越高,享受积分加分政策。比如,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可积120分。

     也就是说,只有在上海缴纳满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家庭的子女才能在沪入学。部分积分不满120分的非上海户籍家庭的子女,是不符合在上海的就学或考试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入园难、入学难的“症状”。

二、住 (购房)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开出的药方还是与社保缴纳有关。即,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资格为,自购房之日起前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

    “无房难成家,无家购房难。若要想购房,先过社保关”。请注意,是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要想买房,即使“世界那么大,你想去看看”,也得等买好了房再说。否则辞职去旅游,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就会中断,要想买房得再等5年。辞职有风险,考虑需谨慎!(想买房,就别走)

    三、行  (沪牌)

    为了方便交通出行,补交通的短板,上海实施了最为严格的“外牌限行”政策,并辅之交通违法大整治,购买沪牌成为有车族的刚需。但是为了购买这块史上最贵的铁皮,拍牌堪比中奖,实在困难。2016年6月18日,药方再开,依然与社保有关。即: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参加车牌竞拍的前提条件是,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当然除满足这个条件外,还要满足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等其他条件。

    缴纳社保竟然如此至疗效,涉及到居民的医食住行学!尤其是对非上海市户籍的职工而言,毫不夸张的说,如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几乎寸步难行。但是问题来了,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影响的是却是职工的实实在在的民生权利,但职工自己则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只有用人单位“买药”了,劳动者才“吃上药”啊。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二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并收取滞纳金;逾期不缴,对其处以罚款。可是,这些法律责任中并没有涉及到“学、住、行”等问题。

    来做个假设:假如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漏缴了数月的社保,影响到劳动者的购房资格或者拍牌资格,怎么办? (这个假设是完全可能存在的,甚至还有可能会成为用人单位恶意对付员工的手段,这不是危言耸听)

    针对这个问题,劳动者能够有何维权途径?首先,这个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劳动仲裁机构是不会受理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争议吗?就算是,是追究用人单位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如是违约责任的话,又如何举证损失?中断了缴纳社保影响了拍牌资格,损失怎么计算?(难道符合拍牌资格,4%的中标比例,你就一定拍得中,而不是永远做分母?)如果是侵权责任,侵犯的是什么权利??至少,相关部门把社保缴纳作为“良药”或“药引子”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过用人单位没依法缴纳而对劳动者造成的影响在法律上有相应明确的救济途径。推荐阅读:网站关键词网络优化怎样快速排名

社保成为专治“疑难杂症”的良药,买药的是用人单位,吃药的是劳动者。开出药方的人,是不会去考虑“买不买药,吃不吃药”的问题。“是药三分毒”,留下的后遗症,还是需要司法部门好好考虑的。那就是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缴纳社保影响到劳动者的子女入学、购房、拍车牌等,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只有把这个法律后果明确了,劳动者才不会因为用人单位没“买药”而变成“无药可救”。

文/华诚律师事务所 李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