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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第一步——公司名称核准

日期:2020-05-08 来源:admin 浏览:0 次

开公司前,必须为公司取个名字,创业者会想出各种各样的名字,但是!!!并不是你想到什么名字,公司就定为这个名字的。可不可以用来作为公司的名称,工商局说的算!因此,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到工商局核准名称。审核通过,就可以作为公司名称了!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企业名称的规定:
企业名称构成介绍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行政区划+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具体示例:广西速佳企业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广西)+企业字号(速佳)+行业(企业代理咨询)+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二)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具体示例:泛亚环保(中国)有限公司。
(三)行政区划+企业字号+组织形式;
具体示例:中国西格玛有限公司。
(四)企业字号+组织形式;
具体示例:中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字
(一) 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什么企业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什么企业名称可以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国际”字样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但是,有些企业名称可以例外。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国际”字样: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什么企业名称不予核准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
(三)企业因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

温馨提示:为公司取名,最好是取比较偏的名字,因为好听的名字和常用的名字已经被别人注册了,这样工商局通过的机率比较大(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