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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营改增后,可抵扣率宝典

日期:2020-08-21 来源:admin 浏览:0 次

购入办公用品(可以抵扣)

1.抵扣率:一般纳人:17%

政策依据:增值条例及细则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水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13%

政策依据:增值条例及细则

2.抵扣率:自来水企业选择简易征收:3%

政策依据:财〔2014〕57号

电费(可以抵扣)

抵扣率:17%

政策依据:增值条例及细则

修理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17%

政策依据:增值条例及细则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饮用桶装水(可以抵扣)

1.抵扣率:17%

政策依据:增值条例及细则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宣传用品(可以抵扣)

1.抵扣率:17%

政策依据:增值条例及细则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低值易耗品(可以抵扣)

1.抵扣率:17%

政策依据:增值条例及细则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差旅中的住宿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差旅费(除住宿费)(不可以抵扣)交际应酬费(不可以抵扣)广告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咨询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邮政电信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11%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广告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咨询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邮政电信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11%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快递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同城快递:6%

政策依据:财〔2013〕106号

2.抵扣率:异地快递:11%和6%

政策依据:国发〔2013〕106号

租赁费(有形动产)(可以抵扣)

1.抵扣率:17%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租赁费(不动产)(可以抵扣)

1.抵扣率: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11% 出租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5%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5%

政策依据:国家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培训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会议费(不含餐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

抵扣说明: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为过渡期

抵扣率:3%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抵扣)

抵扣说明: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为过渡期

抵扣率:5%

政策依据:财〔2016〕47号

ETC充值(不可以抵扣)福利费(不可以抵扣)取得固定资产(动产)(可以抵扣)

抵扣率:17%

取得固定资产(不动产)(可以抵扣)

抵扣说明:注意分期抵扣规定

抵扣率:根据购进服务及货物确定

政策依据:国家务总局公告〔2016〕15号

财产保险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物业服务费(可以抵扣)

1.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2.抵扣率:取得小规模纳人在务机关代开的增值专用发票:3%

政策依据:国发〔2006〕156号

保安服务费(待定)

抵扣说明:各省执行不一致,个人理解:如果安保公司派员,则属于安全保护服务;如劳务派遣公司派的保安,则同下一项(劳务派遣服务)

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抵扣)

抵扣说明:条件: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方法,未选择差额征。

抵扣率:6%

政策依据:财〔2016〕36号

利息支出(不可以抵扣)

抵扣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