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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难点症结在哪里?

日期:2020-04-16 来源:admin 浏览:0 次

从今年2月份开始,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迄今为止下发了五个关于培训机构的通知和征求意见稿,“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成为2018年教育培训行业的关键词,时至今日,距离2018-02-26《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发首个通知已经过去了整整8个月,也仅仅完成了整改的30%多一点,那么教育部门整改校外培训机构的症结主要是在哪里?

申请办学流程繁琐,很多地方停办办学资质
我们知道机构一般分为了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指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因此,举办者只需要在教育部门或人保部门申办《办学许可证》后,再前往民政局申办《民非登记证》,即可完成办学资质资料的办理。营利性民办学校,则是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通常,培训教育企业会选择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培训公司)。因此,举办者也需要在教育部门或人保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然后前往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一般来说,办理办学资质消防需要去现场两次,教育部门需要去现场2-3次,再加上具体细节的整改的措施,机构很可能半年之后拿到证。
从今年2月份整治开始后,部分地区开始停办办理办学资质。一方面是整治培训机构,对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快办证速度,另一方面停办办学资质,等于把机构逼到了“死路”,在整治中,等于“一棍子打死”,治堵不疏,致使很多机构即便被关停了,也会“改头换面”重新开始。即便是整治的黑白名单制度,也很难改变机构的“游击战术”。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份,西安市通报了734家停止办学的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一个月后,61家停办机构中25家却已悄然恢复办学。有的机构只是“更换了招牌”,将原来的“教育”、“培训”字样改为“托管”等;有的停办后竟然还藏身于大学校园之内,占用教学楼办学。
场地要求过严,正规办学投入太大
现在很多校外培训机构没有相关资质,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申办证照的条件非常严格,不少机构无法满足相关办学条件,只能继续当“黑户”。办理办学许可证最困难的就是场地和消防。场地需要300—500平米,5楼以下,需要有1名校长和最少5名教师,而教师除了需要有教师资格证外,其中20%也要具备中级职称证。除外还需要满足消防的各项安全要求,但办学消防许可证不等于场地原本消防许可证,是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包括有无双出口、应急通道、烟感喷淋等。

目前主流政策是要求300平米以上,大部分城市对层高也有限制,而且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写字楼和商铺都能找消防公司改造的,有可能这个楼本身就是消防隐患单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选址最后确定的时候找消防公司来看:有没有双出口、这个楼本身何不合格、喷淋烟感能不能做、消防栓里有没有水……以上海为例,办证最难的就是面积、租期以及消防。而上海目前要求300平米以上、三年以上租期(房产证上房屋用途:商业用地或综合用途),消防审批和竣工手续。
我们知道培训机构办学标准设置最初从全日制民办学校的政策演化而来的,但是如今的政策,一开始就是300-500平的硬性指标,小机构不可能具有这种财力和物力,目前深圳地区开始试行200平的办学面积,山东发布办学面积200平的征求稿,这样更有助于培训机构的正规化的良性发展,也助于机构更多的接受监督。

另外一方面,长期以来,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部分市、县(区)自行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但由于缺乏上位文件依据,导致各地设置标准千差万别。还有一些地方根本没有标准,导致审批工作无规可依。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必须降低培训机构准入门槛,这才能将所有培训机构纳入监管,并增加市场供给,防止部分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的机构长期在灰色地带经营。”
教育部门行政执法困难

由教育部门负责前置的办学许可证审批,承担了大部分的治理责任压力。教育部门虽有执法权,却没有强制执法权,也没有执法队伍,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既不能扣押其物品,也不能强制查封场所,执法威慑力度小。
所以教育部门一旦需要整治,需要联合多个部门协同。

另外在执法力度上,由于对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行为缺乏有说服力的评判标准,只能查阅培训项目招生对象、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等材料,无法在检查的短时间内对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进行准确界定,培训机构也往往予以否认,存在判定难问题。
还有监管职责界定不清晰。举办正规教育培训机构投入大,许多举办者以教育咨询等名义注册门槛相对较低的工商营业执照,而后超范围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教育部门又缺乏监管的法律授权。还有一些校外辅导、非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的培训机构,面向青少年的体育、科技、艺术类培训机构,监管主体也不清晰。
“无证无照四大名补被查处”“给校外培训机构戴上紧箍咒”,近来这样的字眼频频出现在各类媒体。说起校外培训机构的弊端,身边的家长孩子们谁不是一边痛斥,一边继续投身到浩荡的培训洪流中去,敢怒敢言只是不敢不去。
其实,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要给孩子减负,最主要的还是改变现有的教育评价制度,一方面是“以分数为主考试制度”,蕴含着家长的期望,催生了教培行业的市场,另一方面在减负的层面上,新高考改革确难有突破口,无法建立综合评定孩子高考素质的评价体系,致使我们在源头上只能对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无法给家长一个减负的“承诺”。